8月1日,东北网为鼓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监督,哈尔滨市平房区应急管理局揭露了违法行为的哈尔滨大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7月16日14时,平房区应急管理局哈平执法大队对哈尔滨大洋制药株式会社进行了安全执法检查,企业以没有生产为名拒绝执法人员检查。 执法人员要求哈尔滨大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派遣人员第二天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网页资料到平房区应急管理局接受检查,该企业仍未按要求执行,拒绝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依法拒绝实施监督检查,妨碍的,责令纠正的,构成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的犯罪的,刑法有关规定
平房区应急管理局采取进一步措施,决不容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