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研究_《西安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24日,西安市政府公布了《西安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等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方案表明,在公共卫生方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和财政负担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 地方负担和我省的实施项目部分,从2019年开始,以2018年的省对市、县补助数为固定基数,追加补助市、县的新部分,省和市、县按5:5分担,市、县的增加部分按原比例分担。

在医疗保障方面,各级财政按照规定补助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作为省、市、县的共同财政事业权。 地方负担部分,从2019年开始,以2018年的省对市、县补助数为固定基数,追加补助市、县的新部分,省和市、县按5:5分担,其中,市、县的分担部分按5:5分担。 我省实行的建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助,建立补充医疗保障制度,由市、县按原来比例负担,省级按市、县财力状况、保障对象等因素补助。

被确定为省级财政事务权,委托给市、县的事项,由被委托的市、县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方的名义行使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省、市、县共同财政事务权确定的事项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支援保障等中央制定国家基础标准的事项,由区县政府按照规定切实实行中、省、市政策的,向中、省、市标准增加保障内容,提高保障标准的,增加部分由区县财政自行承担。

对医疗救助、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发展等难以统一制定国家基础标准或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事项,中、省提出原则要求制定业绩目标,市、县依据自主制定本地区标准,中、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市、县政府在制定地区标准时,要充分考虑地区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使财政可持续发展。 市、县的标准超过中、省的基础标准,公布重大的政策调整等事项的,必须按照手续报告省政府的认可并执行。

方案指出,各级各部门应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必须统一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清算比例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政府和个人分担比例,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改革,加强区域卫生规划约束力等,形成健全互动、协同促进的局面。

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确定的事权,合理安排预算资金,确保支出责任落实,按照“谁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业绩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保障有效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西安新闻业全媒体记者端子实习生郭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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