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一是建立淮北市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组,公布市以下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一协调,严格全面执行改革重点任务。 分原则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考虑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统一权利、责任、利益,适应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通过制定《淮北市以下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依法推进秩序和适当的统一改革,合理划分市以下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面的任务和职责,形成法治规范、科学合理、职责明确的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系。
二是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财政事务权,明确市本级财政事务权在县区以下履行财政事务权,合理确定市县区共同财政事务权,动态调整市以下财政事务权的划分。 配合市以下政府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县区政府接近基层,更加发挥获取信息的便利优势,优先发挥必要信息量多、信息复杂且难以获取的基本公共服务,作为县区财政事务权。 把信息比较容易得到的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作为市级财政事务权。 通过合理授权,明确县区财政情况权,使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与管辖区一致,鼓励各地提供和保障管辖区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寻求不作为和局部利益,避免损害其他地区利益和总体利益的行为。
三是保障县区以下履行财政情况权。 我市降低适合县区政府负担的财政情况的权限,强化地方政府实行中央、省、市政府政策的责任。 地区信息性强、外部性弱、直接面向基层,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由县区政府确定更加便利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作为县区政府的财政事务权。 赋予县区政府充分的自主权,依法保障财政权利的履行,调动县区政府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当地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县区财政事务权由县区政府行使,市对县区财政事务权履行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四、完善市以下支出责任划分。 市本级的财政事务权由市本级分为支出责任,县区的财政事务权由县区分为支出责任,市和县区的共同财政事务权支出由责任分为两类。 中央、省市共同财政案件权由我市负责的部分,以及市以下共同财政案件权,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影响程度,根据案件权构成要素、实施环节,分解细分市以下各级政府负责的职责,避免职责不明而造成的相互责任。
五是建立改革合作推进机制。 将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相关领域的改革相结合,通过相关领域的改革创造推进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条件,将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体现并充实到各领域的改革中,形成健全的交流、协同推进的局面。 同时,明确政府间事务权划分争议处理,完善市对下转移支付制度,推进部门职责落实,促使县区切实履行财政事务权。 2020―2021年,我市基本完成了主要领域的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及各改革配套措施,形成了市以下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明确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