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积极推进省以下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6年颁布省以下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后,2018年颁布了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策划了其他领域的改革方案。
2016年11月,《河北省以下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正式公布。 在改革方案中,提出了河北省财政案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路线图。 同年,省、市、县的各领域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的区分改革开始,预计到2020年主要领域的改革基本完成。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科学地界定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财政事务权,合理划分省、市、县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 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负责支出的市、县级财政事权由市、县级负责支出的省和市、县的共同财政事务权,由省财政厅和省级有关机能部门结合事务权清单和财政体制状况,分别确定省和市、县的支出责任和负担方式,作为省级转移支付的基本依据,支出责任清单按照财政事务权的划分进行动态调整,逐年
2018年5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行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省和市、县的共同财政事件权和支出责任区分改革实施方案》。 同时,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上发表政策解释,积极向社会公开并介绍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省、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改革方案明确了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的义务教育、学生支持等8大类18省以下明确了共同财政事权保障标准和分担比例的保障措施,从加强各级政府职责、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的角度出发,确保各民生政策的落实,保障了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提供。
2018年11月,河北省配置医疗卫生领域改革,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分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10项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逐步建立省级统一、权利责任明确、区域平衡、科学可持续投入保障长期机制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财政部制定了国防、教育、生态环境、科技、国家安全、交通、林业草原、城乡住房保障、农业、文化等领域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征求各省的意见。 河北省财政厅认真研究有关领域的中央改革方案,逐一整理各级财政保障标准和保障情况,推测改革对河北省转移支付的影响,向财政部提出合理化建议。 对于中央还没有征求意见的领域,事先收集整理相关财政政策,做好充分准备后续改革。
截至2020年,河北省财政厅在中央和地方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总体框架下,合理划分省、市、县政府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等补助制度,监督市、县推进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按照各级政府应承担的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执行负担比例和保障标准,切实落实改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