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内容_《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2月5日上午,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记者招待会回答记者提问,发表了《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情况。

《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晋中市第一部综合性、系统性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于2019年10月31日在晋中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通过,2019年11月29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本条例第48条,分为总则、倡导和规范行为、禁止行为、保障和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6章。 结构紧凑,文字简练,纸面适度突出重点,目的强,敢于对不文明行为说“不”的操作性强,以执法主体明确,法律责任明确的人为中心,结合引导与处罚。

近年来,晋中继续省级和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特别是在今年开展的“建造美丽房屋,创造魅力城市”升级攻势中,基础设施短板快速补充,市容环境形态大幅改善,大众满意度持续上升,取得了全省关注的成绩,行动中的好经验,好 刘映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