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社会进步的象征,是城市的重要软实力。 郑州市成为河南省首座文明行为立法城市,通过立法促进和提高城市文明行为的总体水平。
《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17年12月21日通过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31日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举行。 本条例是郑州市为培育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推进城乡文明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际制定的。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大教师积极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12月初郑州市惠济区第六中学积极开展宣传学习《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系列活动。
学校领导带头示范,全体教职人员认真学习《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觉承诺遵守《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断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成为文明郑州人,提升郑州新形象。
在向教职工宣传执行《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同时,学校政教所以宣传海报、主题班会、主题板报、班级微信群、国旗下演讲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从日常点滴开始文明教育,让学生从观念,自觉行动,从点滴开始,为美丽的郑州建设做出了贡献。
通过学习《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体六中人内化心灵,从小事开始,从身边开始,以实际行动实践“文明六中”学校精神,带领新时代文明郑州人,把文明之风吹向郑州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