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内容_麒麟区建宁街道集中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学习和实施,提高居民认知率、参与度,扩大宣传复盖面,12月6日,掌曲靖在麒麟区建宁大街集中开展了《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活动。

街道领导小组的成员有保留正科级待遇领导人、改革非领导人的全镇机关干部、创文事务全体人员各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综合统治主任、建宁市场监督管理所参加。

团区委员会志愿者宣传员通过结合实际生活中产生的文明行为,阐明《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从条例的实施时期和总则、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禁止的文明行为、法律责任5个方面详细说明,引导居民的文明行为、文明用语,自觉认识到自己的言行行,提高自己的素养,创造文明人,创造文明城市

通过《条例》的宣传活动,营造出人人都知道条例、管理用条例的浓厚气氛,更多人以实际行动实践文明,成为文明使者,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一步,建宁大道以此次演讲会为契机,再次深入学习《条例》,从自己开始,从身边的小事开始,努力把文明行为渗透到工作生活的各个细节中,宣传周围的朋友和家人,进一步加大对文明行为的执法监督力度,尽情尽理,根据条例

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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