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的数字货币叫什么_央行发布修订后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网络财经11月29日根据中央银行的官方网站,为进一步规范应收款质押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颁布修订的《应收款质押登记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3号公布)同时废除。

根据修订说明,此次修订背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颁布,2017年修订了《应收质屋登记办法》,规范了应收质屋和转让登记、查询活动。 近年来动产融资业务发展迅速,市场主体建立有效、便利的统一动产担保制度,提高企业融资的获得性有合理的需求。 在优化我国国营商环境的背景下,针对标准现代动产保证制度的国际最佳实践,需要进一步优化现有的补助制度。 为了适应上述新形势和新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对原来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方法”进行了必要的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是,修订后的“应收款质押登记方法”适应动产融资业务发展的新形势和要求,在适用范围、登记协议、登记期限、责任义务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在附则中追加其他动产和权利担保交易登记的参照条款,满足市场主体自愿开展动产担保交易登记的需要,加强对各种登记行为的积极引导;(2)取消登记协议的上传要求,提高登记效率;(3)初始登记期、 将延长期降至最短1个月,使登记期的选择更加灵活;(4)增加融资人的法律纠纷责任义务条款,明确登记人保证信息真实性的责任;(5)修订或追加债权人和质权人的名称、注销期限、注销、权限解释等其他条款,使表现更加规范、明确。 (责任编辑:曾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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