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价格一直受到社会的关注。 今天的招标编辑谈到了最低价格评估法、合理的低价格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的具体内容,以及他们的关系和优缺点。
一、综合评价法:( 通称“评分法”)
特点:将有关投标人的各种资格、技术、商务及服务条款换算成一定分数,共分100分。 审查时,对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进行适应性审查、核对,给予分数,最后总结比较,以分数最高者为中标人。
评定时各评委独立评分,互不商量最后总结分数。
优势:
1、制定具体项目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比较容易
2、评价时,评审员容易核对标准“评分”
缺点:
1、具体实施,评价方法和标准可能为五花八门,难以统一和规范化
2、没有资格预审的招标,由于资格资格条件的设定不合理,导致“歧视性”条款,容易引起不公平、疑问和抱怨
3、评分标准的细分不充分的话,评委评分时的“自由裁量权”就容易变得过大
4、易发生“最高价格者中标”现象,引起政府采购和招标的质疑。
二、经审查的最低价格中标方法:
特点:以统一标准将投标人各种技术、业务和服务内容相关指标的要求换算成价格进行比较,以“最低评标人”为中标人的方法。 审查时,审查委员可以进行“同一专业”、不同专业、互补的协商。 最后,各评委独立发表意见,总结评价结论。
优势:
1 .最适合使用财政资金和其他共享资金进行的采购投标,可以体现“只要满足需求就行”的公共采购的宗旨。
2、最大限度地满足投标人的要求和意愿,除非违反法律法规原则
3、强调了通过竞争招标可以节约资金的特点,据统计,一般节资率在10%左右。
4 .评价是科学的,每个细致的投标者都能知道不中标的理由。
缺点:
1、事前(招标前)的准备,对于要求高的特别重要的技术和商业指标,需要附加“*”,需要慎重考虑的该指标,如果不满足投标者的要求,则判定为“实质上没有响应投标要求”,作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回合。
2、对评审员要求高的情况下,为了得到结果,需要认真评价和计算。 费时间。
3、虽然通常避免了“最高价格者中标”的问题,但是对于采用公共资金但竞争性需要的国际招标引进项目,难以正确规定“技术指标”与价格的换算关系,无法表现出“性价比”的真正含义,例如现在的国际招标方法是: 技术的正偏差(高水平的技术要素,涨价要素也只有0.5%,有时不反映真正的水平差)投标者即使资金有理由,在更高水平也难以引进稍高的设备和技术。
三、合理的最低价格评价法
特点:项目业主在招标中选择承包人,成为所有投标人中估价合理的最低价格者,即工程中标人。 其中“合理最低价”是指可以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且经审查的投标价格最低。 但是,除投标价格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情况外,审定价格最低的投标价格不一定是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格。
优点:评价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评价投标竞争力的定量指标,不仅要考虑价格因素,还要综合考虑施工组织的设计、质量、工期、承包人过去的施工经验和采用施工新技术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