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货运车etc_“不欢迎非ETC车辆使用高速公路”,谁给的权力?

前几天,厦门北站的高速公路收费站挂上了横幅。 引起了争论:“没有设置ETC车辆,没有响应国家呼吁的车辆不欢迎使用高速公路。” 厦门收费站横幅折射传播ETC的压力。 某国有银行大连网站工作人员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的网站被分配到大约3000个ETC推进任务,这些任务被平均分配到工作单位。 “没有营销机会的职场,任务的压力很大”( 12月15日《新京报》)

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国设置ETC的热潮增多了。 截至12月10日,全国ETC用户累计达到18545.99万人,完成发行总任务的97.17%。 但在ETC的推进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混乱。 厦门北站高速公路收费站设有“没有设置ETC车辆,不接受国家呼吁的车辆,不欢迎使用高速公路”的宣传标语。 此外,有些地方政府和银行“分摊任务”。

公平地说,推广ETC是件好事。 使用ETC的好处很多,另一方面提高通行效率,减少“停车费”堵车的一个方面是节约高速公路的管理人员和员工,而过去的司机在某种程度上变得方便了。 的确,ETC是技术进步带来的好处。

但是,要推广ETC,就必须把好事做好,并且要把好事做好。 在“强制推进”之下,把好事当成了坏事。 推广ETC需要逐步进步,提高人们的诚信认可。 这宣传了有关部门使用ETC的好处,实施了“使用ETC优惠”“使用ETC有奖”制度,让业主感受到ETC的好处和便利性,当然可以提高ETC实施的效果。

遗憾的是,一些部门只是“重视结果”,“不重视过程”,出现了强制性、威胁性的状况。 许多高速公路企业与银行合作,让银行员工推动ETC,结果是许多银行赋予员工任务,与业绩息息相关。 一些银行员工想尽一切办法推广ETC。 也有人说“不做ETC就不做银行业务”。也有鲁莽的“代理ETC,在市民不知不觉中“被处理了ETC”。 为了ETC推进的“任务分解”,也发生了转卖所有者信息的现象。 成功推广ETC已成为令人反感的烦恼。

此次更加严重,厦门北站的高速公路收费站上挂有“没有设置ETC车辆,没有响应国家呼吁的车辆不欢迎使用高速公路”的横幅。 这样的条文是霸王的做法。 是否处理ETC,最终权力应该掌握在平民手中,无论这种技术手段多么优秀,平民都有“处理”或者“不做”的权力。 不管你怎么好我都有不用的权利。

此外,哪些法律规定“非ETC车辆”不能进入高速公路? 无论是单位车辆还是个人车辆,推进ETC政策都是以自主为前提的。 “强制推进ETC”应该标上红色。

*以上是作者的个人发言,不代表本网的观点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