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否决_泰安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期间 发生这些情形要“一票否决”

齐鲁网雷电12月13日,根据国务院、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泰安市安委决定从当日起至2020年5月底,在全市开展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调整。

记者在集中的整备期间,得知设区的市发生了2起大事故的重大事故发生的情况下死亡的3人以上的非法生产经营事故发生的情况下,省实施“拒绝一票”。 市里也对县(市、区)、乡镇(街)和生产经营机关根据需要实施“一票否决”。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对县(市、区)实施“拒绝一票”

发现发生大爆震事故、死亡违法生产经营事故两处以上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未得到有效阻止。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对乡镇实施“拒绝一票”

发现致人死亡爆震事故、发生违法生产经营事故、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未得到有效阻止。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对生产经营部门实施“拒绝一票”

发生爆震事故时由于风险的危险性,没有改善能力,或者因“三违反”行为而发生事故时存在重大风险的危险性,即使挂卡监督也没有完成整修的情况,被列入安全生产的“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情况,虚假报告、虚假报告、延迟报告的安全事故的情况。

被“一票拒绝”的公司不得在一年内推荐给评价树的优先对象,主要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不得在影响期间内表彰奖励和晋升的职务等级。 “一票否决”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向社会公告,对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一年内在项目审查、批准、备案、用地审查、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不得在影响期内对其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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