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子公司_子公司遭骗未及时披露 湘电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收证监会警示函

华云网12月5日讯(云木樵夫)于12月4日宣布,湖南证券监督局将采取措施向湘潭电机株式会社和相关负责人发布警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会湖南证券监督局的行政监督措施决定书( [2019]23号),2019年7月1日,湘潭电机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湘电株式会社”,600416.SH )发表的《子公司关于经济合同纠纷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开展的多家纸浆贸易业务的 根据湘电股的自我调查,国贸公司可能承担的损失风险达到了5亿6000万元。

根据湘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4日发布的《子公司诉讼公告》和2019年7月5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子公司关于经济合同纠纷事项的询问函答复公告》,湘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5月25日向湘潭市公安局岳塘署报案,5月26日下午,交易对象负责人 5月27日,国贸公司向相关法院提起信用证诈骗纠纷诉讼,要求诉讼前保全财产。 湘电株式会社没有及时披露上述重大损失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湖南证券监督局决定对湘电股份发行警告书。 周健君作为公司董事长、李珑文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无法忠实、勤奋地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湖南证券监督局决定对周健君、李珑文采取发布警告书的监督措施。 周健君、李贽应引戒,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诚实勤劳地履行职责,避免类似行为再次发生,确保公司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义务。

企划调查资料显示,湘电株式会社是我国电气工业的制造商,2002年7月上市上交所a股,经营各种电机、风力发电、矿山运输车辆、泵、电气控制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能源、矿山、交通、化工、轻工、水利、建材、冶金等多个领域。 最新财务报告显示,今年第三季度,公司收入42亿元,比上年下降7.15%的归母纯利润亏损8.97亿元,比上年下降1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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