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反腐败高压态势下,某研究所竟有6名干部职员申报了“出差费津贴”。 虚报者包括所长、副所长、会计系等,虚报期持续了3年以上!
林先群,海南省文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2015年虚报差旅费6000元,2016年虚报5840元,2017年虚报10400元,2018年1-4月虚报3040元,共计虚报25280元
黄海燕,海南省文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2016年虚报差旅费4960元,2017年虚报6560元,2018年1-4月虚报2720元,共虚报14240元
郑庆导,海南省文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报告员,2015年差旅费6160元,2016年报告5600元,2017年报告7040元,2018年1月至4月报告4400元,共报告2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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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海南省文昌市委巡查组在一次巡逻中发现,文昌市农科所“农业科技110”服务状况登记表中登记的出差地点与同一日记账证书的出差地点多次不一致。 虚报出差费用,报告“捡到了钱”的事件,就这样打开了“头脑”。
文昌市农科所所长林先群首次申报差旅费可追溯到2015年1月。 林先群表示,由于当时对财务制度不熟悉,一些跨市出差不知道如何处理。 为方便起见,跨市出差分两三次在市内出差结算。 林先群认为“这样的金额差距不大,不是问题”。
但是,长期增加出差费用,这样赤裸裸地筹措公共资金,难道不能用“为了方便”这个词来掩饰吗?根据调查情况,在文昌,当时跨市出差是可以清算的,在这一点上也有明确的规章制度。 很明显,文昌市农科所的6名干部长年累计出差费,不是为了补偿因跨市出差而无法清算的损失。
那么,他们为什么要用虚构的交通费设置钱呢?在合作调查期间,文昌市农科所的干部发表了出差费为“赚钱”的事实。 “职场领导人有出差审查宽松,我自己出差费便宜的心理,而且我们职场工资低,生活负担重,以出差费为津贴”,“周末出差,出差费清算标准低,多次报告,作为自己出差工作的补偿”……
因为文昌市农科所的出差审查和结算制度管理混乱,这些“小九九”能够随意泛滥,占据了小便宜、自我补偿的重要原因。 文昌市农科所的很多干部在合作调查期间说“职场领导人不严格出差的审查,也是本人申报出差明细书的原因。”
文昌市农科所主要业务有“农业科技110”技术指导、电话、科技农村技术指导等。 农科所的出差审查程序,出差人员每月填写出差申请书,领导签字同意,最后申报人员向市会计中心申报,结算出差费直接汇入个人账户。
在文昌市委巡视市农科所之前,农科所对出差人员没有进行任何管理。 他们说:“没有出差审查,没有出差登记,一般是农民给我们打电话。 我们口头告诉领导,之后出差了,但是两个人的出差制度也没有实行。
由于出差审核登记制度制定、执行不当,负责人登记、管理出差事项,领导人未核实出差费审核,因此出现了审核多少费用、不出差乱报、职场干部竞争、长期增加出差费等现象。
文昌市纪委调查显示,2015年1月至2018年4月,文昌市农科所6名干部总计交通费116840元,超标车辆汽油费11400元,两总计128240元。 据文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机构出差虚报统计表报道,这6位相关干部每月出差费用为4至5次,每次虚报费用为500至600元,至少为100至200元。
文昌市农科所负责人林先群无出差,以虚报旅行报表的方式,将出差旅费25280元用于个人开支,超标结算车辆汽油费11400元,违反廉洁规律,林先群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岗位内部出差管理混乱,干部出差费结算疏忽管理,职场干部人数 2019年4月,林先群受到党内严厉警告,政务记录被处分,另外5名违纪者也接受了相应的组织处理,追缴了相关违纪金。 2019年10月,海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公布了林先群虚报收取出差费等问题。
在文昌,向警察小组报告出差费问题的不仅仅是农科所的一个例子。 从2016年1月到2018年1月,文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的韩成吉所长、会计系的陈千千千万等7人虚报了出差费。 因为其虚报交通费异常频繁,通过比较工作记录和清算时间,林科的很多员工不是都有“卡和出差”吗?
近年来,有些地方发生了出差费的问题。 例如,2012年至2016年,四川省马尔干市人民法院以增加出差费的方式筹集资金,发放生日礼金的2013年1月至12月,海南省公路局工程项目管理事务所以增加出差费的方式筹集财政资金, 2016年至2017年,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原党小组书记、局长袁玉鹤相继虚报了7次出差费用,共计2760元2018年5月,山西省晋中市市直工委纪工委原书记呼俊敏被“双开”,违反纪律状况
出差费的不正当申报,无论适用于招待费,还是作为员工补助金、生日礼金发给干部员工,还是虚假申报者,无一例外都要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领导干部、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能虚报出差费为“腐败的毛羽雨”。 (中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韩亚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