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江苏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8%,涨幅较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 物价上涨,困难的大众日常生活怎样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12月11日,据江苏省民政厅报道,现代新闻记者根据江苏省的规定,以区市为单位,当区市的月CPI指数达到3%以上时,将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构,每月发行。 到目前为止,全省13个区市发行价格临时补助金为3.55亿元。 到本月底,各地将11月份的价格补助金卡在困难的大众手中。
发放对象主要是城乡低保对象,尤其是有困难的抚养者、孤儿、国家救济的优待对象,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者。
发行的补助金标准与低保标准有关,CPI指数在3%-5%之间时,发现补助金标准是当地当月低保标准的1/12。 如果CPI指数超过5%或5%,根据当地月份低保标准的1/8发放物价补贴。 补助金的发行时间也有明确的规定,价格补助金应按月计算,按月发行,确保在指数发表的月份发放价格临时补助金。 也就是说,12月发表11月的物价指数的话,11月的物价补助金会在12月末之前给困难的大众出牌。
今年以来,根据物价急剧上涨的实际情况,江苏省民政厅9月份与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济和保障标准和物价上涨联动机构的通知》,指导各地及时完成困难的大众价格补助工作。 据现代速报记者透露,截止到目前,全省13个区市共有73次社会救济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拨出资金3.55亿元,城乡低保对象、特搜人员、孤儿、低收入家庭等对象达到571.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