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风险专业维修业务指导组、网络贷款风险专业维修业务指导组2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络贷款领域招聘系统建设的通知》。 据通知,各地网络金融风险专业维修业务指导组、网络贷款风险专业维修业务指导组,内营P2P网络贷款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营机构、百行招聘等征聘机构。
相互资金的调整,接近网络贷款调整的人们说,相互资金调整开始以来,非法逃避债务是困扰业界的重要问题之一。 加强借款方信用建设,使P2P网络贷款行业环境更加健康。 另外,解决逃债问题需要多种措施和手段,结合征用是重要的方式,在完善国家征用体系建设的同时,也对行业形成了正面的期待。
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戒力度
通知明确,提高网络贷款领域不信任人的惩戒力度。 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基于风险价格原则,鼓励P2P网络贷款领域不信任的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 其次,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不信任行为提高社会惩戒力,形成政府部门合作、行业组织自主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联合管理结构。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营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应当支持依法在各地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据此人说,不仅借款人,失联运行路P2P网络贷款机构的干部也被编入征用系统。 这不仅对失去信任的人、P2P网络贷款机构的管理层施加金融制约,对社会信用也施加一定的制约。
同时强调继续开展对退出经营的P2P网络贷款机构相关的放债行为的打击。 上述人士借鉴国际经验强调,P2P网络贷款机构与招募中心和百行的招募对接后,将来可能退出,但由于基础贷款的数据仍然存在,借款人需要偿还。
另外,根据通知,P2P网络贷款机构必须依法收集并提交相关信用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营机构、百行招募等征收机构提供介绍网络贷款交易的利率信息。 利率超过人民法院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贷款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贷款利率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营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和P2P网络贷款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加强金融风险防范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学技术和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表示,这一通知旨在防止蓄意逃债。 P2P网络贷款机制全面接入征收系统有利于及时有效地防范风险,加快我国信用体系建设。 “如果P2P网络贷款机构不接入征收系统,借款人不擅自偿还或否认,将给平台带来巨大的风险和影响。”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这对网络贷款业是重大利益。
首先,降低机构控制成本,好好解决逃债问题。 征聘可以在隐形中控制道德风险,只要借款人有偿还能力,访问征聘系统就一定能提高借款人的偿还意愿。 因此,只要平台想继续经营或有良性退出的意愿,就一定要访问征收系统。
关于P2P网络贷款机制全面接入征收系统,上述人士尚有三点考虑。 一是当前P2P网络贷款行业风险不断增加,理解运营机构经营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是基本要求。 二是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 从征信中心的运作状况来看,征信系统在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网络领域贷款的增加,结合征收系统既有利于防止网络贷款领域的信用风险,也有利于防止银行方面的信用风险,两者之间的信用可以相互调查。 三是保护网络贷款领域的所有借款人。 从银行领域信用认知的培养来看,网络贷款领域对自己信用的关注和对自己信息的保护也不断加强,对于防范该领域信用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迄今为止,已有百行征信接入服务协议机构402家,训练接入机构200家以上,访问征信系统并提交数据机构101家。 征收系统个人信息主体6330万人,贷款账户数1亿人,霸盖机构类型从2018年底的P2P、小贷款公司等5个机构扩展为城市商行、农商行等18个机构。
据上述相关人士介绍,目前访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营机构的金融机构主要以银行为中心,访问百行应聘机构的主要以P2P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