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上什么_台州一P2P平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上千万80后小伙“薅羊毛”,薅进了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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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化名)是一个80多岁的北方年轻人,头脑聪明,具有较强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 当很多人不知道P2P的什么时候,他凭借投资经验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下定决心成为“吃螃蟹”的人,试图转战网络贷款平台。 海鸥渐渐接触到了和他一样热衷于投资P2P平台的“社团朋友”。 海鸥成功的投资实践,以社团闻名。 由于对成功的崇拜,许多人也受到驱逐。 内心的海鸥开始考虑如何利用自己所拥有的投资者资源赚大钱,成为P2P金融平台的“推动者”。

2017年8月,海鸥在台州的P2P金融平台上介绍说“投资了60万元”。 但是一个月后,P2P金融平台猛烈雷电涌来,海鸥到台州与该平台运营商进行了面谈和考察。 同时,海鸥得知该平台运营时间短,知名度低,投资者资源不足,承包为平台推进的业务。 海鸥介绍了与其他人合作,筹资参与者投资这个平台,赚取高额的“渠道费”。

规范的P2P贷款项目必须制定资产管理标准,以提供资金需求者的借款金额、担保供资金参与者投标。 海鸥反过来与平台运营商协商,从资金中根据借方投资金额、期限、利率定制投标书、奖励政策,制定虚假的“资产管理标准”,以P2P的名义吸收公共存款。

2017年9月27日至12月30日,该平台共吸收资金1431馀万元(海鸥自身投资除外),其中海鸥直接介绍投资的77人为1303馀万元,从平台获得“渠道费”共171馀万元。 一部分“渠道费用”被归还给筹资参加者,一部分是海鸥们得到的。

本案中,海鸥知道台湾P2P金融平台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吸收公共存款,为平台吸引投资者,获得佣金。 吸收的资金不依赖本人的控制、支配,但知道该平台面临交易困难时,利用投资者的信赖,积极促进其他投资者的投资,对于部分投资者决定投资者的林资本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维护该P2P平台

2019年7月26日,椒江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海鸥,10月17日,椒江区法院判海鸥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款15万元。

近两年来,P2P平台频繁发生雷电,很多参与者受灾。 在投资台州投资者时,要慎重检查平台运营资格。

出自台州晚报通讯员梁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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