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师和没律师_交钱五年没打官司 “律师费”却为何如此难退

山东天宝兴律师事务所

董先生列出的偿还计划(由当事人提供)

2013年,济南市民许向山东天宝兴律师事务所提出诉讼,几年后没有任何进展,2018年开始申请当时的费用。 当初,许先生没有和律师签约,但委托在律师所工作的董先生代理业务,之后知道他不是律师,而是律师所的内勤人员。 在迄今为止的地区司法局监督下,自去年10月至今,董先生已向徐先生退款3.20万元,但仍未退款1.73万元。

付了钱后五年没有提起诉讼了

许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之所以选择山东天宝兴律师事务所,主要是因为他认识那个法律所的董先生。 她把自己的指控告诉董先生后,对方很快答应了。

2013年7月31日,董先生向许可收取1万元代理费,并提供了收据。 2013年8月5日,董先生又收到了原谅的13320元诉讼费,还提供了收据。 这两张收据上有那家律师事务所收据专用印鉴。

给钱后,大约过了两个月,许先生从董先生那里收到了消息。 邮件中董先生说律所领导人需要找人关系,要花费2万元以上的费用。 “我对董先生非常信任。 她没有开收据,我也没有问她,”许先生对记者说。

据许先生说,她前后共给了董先生4.93万元,但没等诉讼开始。 前几天,她催过董先生好几次,对方每次都回答说“再等一下”。 没想到这是五年。

2018年2月,原谅决定停止诉讼,恢复以前支付的费用。 董先生当时心情很好地答应了,但还款迟了。

投诉后才知道对方不是律师

2018年10月,许可提出12345项投诉,随后由地区司法局介入。 小许当时知道董先生不是山东天宝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而是一个普通的内勤人员,但是对方从来没有被告知真相。

据许先生说,历代下区司法局催促以来,董先生隔三差五地给自己汇款。 今年2月3日,将2.55万元退还给许先生后,董先生给许先生写了“还款计划”。 本人承诺于2019年2月20日前偿还馀款3.20万元。

据许先生说,她当时给了董先生4.93万人。 董先生退还2.55万元后,馀款为何不是2.38万元,而是3.20万元呢?

对此,董先生解释说“我实际收到的金额在2万元以上,没有收取打点相关的费用,但是关于“还款计划”中出现的钱,不是“打点费用”,而是这一年的利息支付给了她。”

但是,即使到了2月20日,许还是没有收到“还款计划”中所说的3.20万元。

“每次催促还债,她都说还在等,有时不理我。 ’许先生没办法,只好再找地下区的司法局。

许先生说,自己当时支付的4.93万元中,收据只有2万多元,其他的钱没有证明。 “没有证明书,董先生承认。 否则,她就不给自己写“还款计划””

今年8月中旬,记者打电话采访了董先生。 董先生说,她和徐先生经常联系,约定在8月21日之前一次还清馀款。

8月21日,许先生告诉记者,董先生说没有收取剩馀的钱。 “她还款断断续续,除两次外各转1000元,其他汇款不超过500元。 我也很困扰呢。 她不是故意折腾人吗到现在为止,我一共收了3.20万人,当时交给她4.93万人,还欠她1.73万人。 ’他说

许先生说,正如董先生在“偿还计划”中所说的那样,董先生会退还5万70万美元。

与此相对,原谅是没办法的。 "我办理了正常的法律手续,法院给她写信,等待开庭. "

根据律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今年5月,记者去山东天宝兴律师事务所确认过这一点,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不想接受采访。 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法律所从未收到许可支付的费用,许可也从未与法律所签约,董先生以前只有法律所的内勤,无权征收代理费、诉讼费。

董先生在职期间提供的两张盖章的收据,律师说上一章不是法律所的印鉴,而是发票专用印鉴。 董先生为什么有这篇文章,律师说法律所以前确实有管理上的缺陷,现董先生已经辞职了,和法律所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觉得许可被骗了,可以报警。

今年4月,董先生手写了许先生关于投诉的状况说明。 “本人在法律处工作期间,2013年征收许××代理费10000元,诉讼费和保全费13320元,收到投诉后,本人退还许××26000元多元。 此案代理费及相关费用已退还许××,与山东天宝兴律师事务所无关。 如果有麻烦的话,和许××协商解决”。

这个说明,明确了这件事和律师事务所的关系。

董先生告诉记者,2013年包括诉讼费和代理费在内向许先生索取了2万元以上。 她说律所知道这件事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自己收取这笔费用,是因为原谅因为个人原因没能出席。

司法局建议诉讼程序

0000000000000653

该负责人认为许先生和董先生之间没有合同,但历下区司法局为许先生辩护,在区司法局的催促下,董先生陆续偿还。 “2018年7月1日,董先生从律师事务所退休,提出了与法律事务所无关的说明。 董先生退休后,因为本人已经超出了司法局的监督管辖范围,所以建议和董先生协商解决,还是在诉讼的途径维权。

以往地区司法局对法律所的监督是行政行为,要求法律所按合同办事。 实际上,个别律师也有违反的情况,可以适用律师的“法律”来处理,董先生不是律师。 由下区司法局本来想向许可提供法律援助,但发现许可不在法律援助的范围内。 (文/记者施娟图/记者赵天羿)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