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_个税汇算清缴将至 多项政策落地

我国实施新税法后首次税年结算即将到来,前几天相关政策密集落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4日发表公告,公布了清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的有关政策。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发表了2019年度关于清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意见。

另外,残疾人、老人和遗属取得综合收入后结算的情况下,结算的结算对象与代扣对象的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下,将根据代扣对象的规定计算出的退税额与根据结算对象的规定计算出的退税额进行比较,确定多高的退税额。

随着新税法的实施,我国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度。 汇兑结算是税收制度从分类走向综合的必要辅助保障措施,是推动税收改革落地的重要环节,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根据新税法规定,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居民将迎来首个税收综合收入年度。 本次汇款结算的范围和内容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劳务报酬、稿费、版税等4项收入,“检查补充不足,汇总收支,按年结算,多少扣除”,正确执行各项税前扣除和优惠政策,进一步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纳税人需要增税,但综合收入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纳税人年度汇兑税额不超过400元,纳税人预付的税额与年度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兑税额——据征收意见,纳税人在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年度汇兑结算。

“这些措施将进一步降低税收合规成本,进一步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的负担。”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清算关系到千家家庭的切实利益,促进纳税人更准确地计算年实际纳税义务,进一步促进合理纳税。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刘怡表示,征集意见的稿件表明,很多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应用程序预先填写申报表,通过查看、修改和确认三个环节完成申报,可以轻松享受税改分红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的实施本文指出,此次税务总局发表的征集意见稿细分了汇兑结算业务的基本合规性,明确了涉税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推进现代个人税制的建立,促进社会公平。

业内人士表示,清算明年进行的所得税,有助于纳税人准确计算实际纳税义务,免除中低收入人员的清算,减轻负担,保证所得税改革效果充分显现,推动所得税改革的最终落地。 (记者孙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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