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nan.com,12月6日(福建日报新媒体,Minnan.com记者陈玉玲文/图)立足民生服务社会。人民是所有工作的源泉。为了满足“不要忘记你的首创精神,记住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要求,继承和发扬新时代的“背包”精神,今年10月,晋江市公安局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警察“村居”模式,搭建了警民互动的新桥梁,全力打造社区警务新名片。
泰州市公安局局长陈金观

自10月25日陈岱派出所牵头开展“村居”试点以来,截至11月11日,晋江市已有27个派出所全面开展“村居”工作。社区警察“住在村里”后,他们将面对面地了解群众的需要,全心全意地为群众服务,点对点地解决群众的困难,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为群众解决困难问题,不断增强辖区内群众的归属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泰州市公安局局长陈金观

李森建筑总监给“住在乡村”的民警发放装备日常用品和警察装备的背包
今天,我们与泉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晋江市公安局局长李简森就“住在村里”工作进行了交谈,感受到了晋江公安为人民服务新模式的强大生命力。
立足民生全面开展警察“村居”工作
记者:“背包旅游”的精神一直是晋江公安的一面旗帜。你为什么又要走“背包之路”,为警察全面开展“村居”工作?
李简森:20世纪90年代,晋江刑警查获了大量重要案件,其趋势是“案件被送到哪里,背包被扛到哪里,地板商店被砸到哪里,如果案件没有破,士兵们就不会接受”。“特种作战刑警”的“背包”精神传遍大江南北,感动了无数人。近年来,晋江公安继承和发扬了“背包”精神,不断探索和创新,实现了从“铺盖卷加旧床板”到“踢脚板加键盘”的转变,从而推动了社会治安的不断提高。
泰州市公安局局长陈金观

10月25日,李森建设局长在陈岱派出所参加了“住在村里”试点项目的启动仪式,并派出第一批警察开展“住在村里”工作。
目前,在开展“不要忘记你的首创精神,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中,为了更好地贯彻“乔峰经验”,发扬新时期的“背包旅游”精神,进一步推进“夯实基础,促进稳定”的三年行动,立足本地实际,立足早期社区警务的一些成绩, 我们建议全面开展警察“村居”工作,在创新措施和服务民生方面进一步寻求突破和发展。
根据工作部署,我们的社区警察带着“住在村里”的背包,带着“生活袋”、“工作袋”和“数据包”住在村民家里,使它们便于携带、方便参观和收集。可以说,目前的社区警察“住在村里”和晋江警察“背包”办案的压力是一样的。这是新时期群众路线工作的具体实践,将不断营造热爱人民、关心人民、服务人民的浓厚氛围。
“居民村”改为“生活村”,与群众一起吃饭和生活
记者:从过去的“留在村里”到现在的“住在村里”,这两个词的区别反映了晋江市公安局为人民服务理念的不断提升。对于“住在村子里”的警察来说,他们想做什么,怎么做?
李简森:“住在村里”的工作从核心来说,就是深入老百姓,住在社区,在社区工作,真诚听取民意,解除人民的后顾之忧。
一是“沉入”地球。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居民村”民警应选择3至5名经群众批准的“居民村”居民,报派出所领导审核确定一名居民,携带“三包”(即生活包、工作包和数据包),每周至少在“居民村”居民中停留一夜,与“居民村”居民一起用餐两天,认真履行人口管理、信息收集、 治安防范和服务群众,逐一记录社会状况和公众意见,及时解决和回访,每周总结,每月汇报,重大问题随时汇报。
泰州市公安局局长陈金观

李森建设局长实地了解了“村”警察在群众家中的饮食、衣着、住房和交通情况。
第二是要像手掌一样“十清”。通过“村居”工作,警察将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和治安最复杂的地方,为服务群众、解决冲突和纠纷、调查和解决犯罪提供保护。社区警察必须清楚其管辖范围内公共安全的基本要素,特别是实际人口、商业广场、建筑物、视频监控、公共安全检查站、冲突和纠纷以及可预防的案件,以便真正保持警惕,提高收费率。
三是善于“六个熟悉”。社区警察“村居”积极深入群众,接受群众报警求助,提供现场服务,切实做实事,为群众解决疑难问题。同时,它着重于熟悉六种对象,如工业场地、基层力量和帮助对象。通过熟悉辖区内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需求,实现敏感信息、预警和及时处置,努力“避免冲突、事故和服务空缺”。
住在村子里是有规定的。日常工作需要检查并报告存档。
记者:“住在村里”的关键是深入群众,落实群众。你建立了什么样的机制来评估“住在村子里”的有效性?
李简森:通过完善运行机制,构建科学的考核体系,充分激发了“村居”的工作效率。
首先,我们应该遵守纪律。在“住在村里”的工作中,社区警察必须严格遵守“十必须,十不得”的行为准则。特别是,他们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履行自己的职责。他们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凌驾于群众之上,不能参加任何有损人民警察形象的活动,不能和群众一起吃饭、一起生活,不能活在群众心中,不能做好人民的“知心朋友”和“自己的人民”。
泰州市公安局局长陈金观

李森建设局局长与村民深入交流,就“住在村里”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
第二是要有好的头脑,注意好的速度。派出所领导和社区警察应当同步实施“居村”工作,并提交同一份报告审批、备案和共同工作。“居村”期间,领导必须加强对“居村”的监督检查,协助社区警察开展相关工作,主动解决基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10月29日,《人民日报》记者前往安藤陈岱派出所的两个“居住村”和四井村进行采访。他们与村民进行了深入讨论,发现“居住村”的工作得到了村民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
三是更加注重考核和奖惩。“村居”工作应严格执行日常考勤、检查备案、内务管理、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等“五项制度”。局领导必须深入派出所进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优化工作考核模式,从治安防范、基础信息收集、社区居住率、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量化考核。一、全面评估社区警察的“村居”绩效,把评估结果作为奖惩下级的重要依据。年末,上级考核倾向于社区警察和社区辅警,有效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住在村子里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缩小了警察和人民之间的距离,解决了实际问题。
记者:一个多月来,“住在村里”的工作进展如何,取得了什么效果?
李简森:“住在村里”工作开始以来,整个形势充分认识到了“住在村里”的重要意义。警察局局长亲自处理这件事。一些主要领导去了“住在村里”的工地检查了一下。警察局的负责人以身作则,与社区警察一起“住在村里”。同时,各派出所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争取对“住在村里”工作的支持。东石镇参照我局"住在村里"的做法,实行了镇干部和警察"住在村里"的措施。在以下领域取得了初步成果:
首先,“住在村里”的工作迫使社区警察陷入困境。派出所普遍反映,过去,社区警察没有足够的积极性渗透到群众中,基础工作的分散性突出。目前,社区警察可以通过“住在村里”的方式提前考虑如何处理“住在村里”。大多数警察都有“住在村里”的工作计划,为了通过“住在村里”解决一些人的问题,尽最大努力发挥“住在村里”的最大效率。可以说,自从“住在村里”工作实施以来,社区警察开展了基础性工作,群众工作有了更多的时间和条件。“村居”工作已经成为推动警力下沉的重要载体。
二是积极探索促进警民互动的方式方法。一些派出所并不拘泥于固定的居家生活方式,而是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凌源、龙湖、赤店等大型企业、工业园区、医院、物业、校园等人口密集、相对复杂的治安区域,以便更有针对性地掌握社会状况和舆论。此外,一些社区警察(如新塘学院的王乐妍)通过买菜、做饭、打扫家务,把群众的家当成自己的家,融入到群众中,真正缩小了警民之间的距离,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社区警察“住在村里”并不难,而且与群众工作密切相关。经常和群众打交道的警察“住在村子里”就像鸭子下水一样,否则他们会很尴尬。
泰州市公安局局长陈金观

“住在村里”警察回家
第三,“村居”工作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过去,群众对警察制服有抵触情绪。现在社区警察“住在村子里”。群众更经常地见到警察,也更愿意主动向警察反映问题。社区警察可以协调和处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纠纷,准确地帮助一些困难群众,真正为群众解决问题。“住在村里”工作无疑已经成为拉近社区警察与群众距离的重要起点。例如,11月11日,磁灶派出所的社区警官吴卫平穿过“活村”一排,在靖边村找到一个被一个村民抱起的孩子。这个孩子在村子里已经将近十年没有定居下来了,他尽力帮助这个孩子定居下来。11月25日,庆阳社区的“居民村”警察胡阿祥前往最近的派出所,成功劝阻一名妇女从公司宿舍楼楼顶跳下自杀。
泰州市公安局局长陈金观

“住在村里”警察为行动不便者办理身份证手续
第四,“村居”工作激发了社区警察的活力。派出所和社区警察普遍反映,社区警察所做的基本上是一些重复性的基础工作。有时,尽管他们花费大量精力调解矛盾和纠纷,但他们没有谈论的热情,社区警察也没有高度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村居”模式引入后,极大地激发了社区警察的活力。首先,社区警察以前已经引起了整个社区甚至公众的注意空。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社区警察的工作,社区警察将不再沉默。二是调动了社区警察的主观能动性,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明显提高。他们需要思考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如何对待群众,如何学习群众的语言,如何做群众工作。第三,社区警察通过写日记、讲故事、提供总结经验和培养榜样的材料,大大提高了提炼亮点的意识。
万事开头难,只要有利于群众,我们就会坚持下去。
记者:目前的“村居”工作有什么不足之处,下一步你将如何推进?
李简森:从上一阶段的运作来看,有些单位仍然缺乏决心和信心来把“住在村里”的工作进行到底。例如,一些警察认为,他们到农村去住比较方便,没有必要“住在村里”。一些警察认为“住在村里”是对人民的滋扰,群众不足以支持和欢迎他们。他们总是想住在警察局和村委会。为了不影响警察的接待和处理,一些警力紧张的派出所有时会召回“驻村”警察,“驻村”不够彻底。许多干警的“村居”工作是一般化的,基本上是开展治安检查、领导巡逻、信息收集等普遍性工作,开展矛盾和积压案件的解决,对于群众解决的典型案件不多。
起初一切都很困难,但态度决定一切。我们要求整个形势充分认识到“住在村里”工作对加强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性。我们必须增强信心和决心,乘风破浪,切实把“住在村里”工作抓到底,取得成效。特别是社区警察,必须牢牢把握住“住在村里”的有利时机,把“住在村里”作为锻炼自我、提高自我、实现自我、积累工作经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舞台。
接下来,我们将把“住在村里”视为“现场办公”和“专家门诊”。着力整合和优化群众防治力度,解决矛盾、积案等疑难问题,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为群众解决疑难问题。具体来说,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派出所的运作模式,确保社区警察在村里不会分心。继续优化“住在村”工作计划,构建社区警务考核体系,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效率,通过正常机制提高“住在村”的质量和效率,保持“住在村”的活力。通过“住在村里”的工作考核活动,激发社区警察的潜力,使“住在村里”始终保持其知名度,使优秀的警察有前途、有名气,并有地方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此外,我们将继续深化对人民群众支持和认可“村居”工作的认识,征求对“村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有效地提高“村居”工作的“最后一米”效果。只要有利于群众,只要有利于社会,只要警察“住在村子里”,我们就坚持做细致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