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8日在石家庄举行,正式会期为5.5天。
(原名“河北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8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