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用药_[民生]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造福朝阳人民

原标题:[民生]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造福朝阳人民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关系到城市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是促进朝阳全面振兴和民生各方面的基础。

日前,朝阳市发布的《朝阳市人民政府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缴费标准为280元,不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统一缴费标准。财政补贴资金为每人550元至560元,将按照贫困群体保险支付规定给予财政补贴。

据了解,统一整合后,支付标准和门诊慢性病发生了很大变化,真正实现了惠民政策。

支付标准大大提高了。根据全省二级医院住院费用比例应保持在75%左右的要求,朝阳市计划通过连续两年多将住院费用比例提高5%的政策达到省级标准。城乡统一支付标准后,预计原NCMS人均住院金额将减少379.8元,而原城镇居民人均住院金额将减少138.9元。

门诊慢性病增加疾病。土著村民和NCMS的慢性病数量分别从26种和37种增加到40种。其中,舞蹈病和僵硬综合征是新增加的。没有转院手续的,原不缴费部分按政策调整为医疗费用的35%,政策余额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报销。为了预防小病和过度诊疗,调整门诊医疗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原来的门诊400元和个人33元(三年平均支出129.4元)调整到每年120元,城镇居民从440元(三年平均支出157元)调整到每年120元。

在大病保险政策方面,根据省、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统一城乡大病保险政策,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水平。根据省里的要求,我市大病保险的最低免赔额为1万元,最低赔付率为60%,最高赔付率为70%。对穷人实行优惠待遇政策。

记者还了解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前,参保人员享受的补助期限为缴费当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融合后,所有被保险人的治疗期将是一个自然年。为了保护所有参保人员的利益,我市决定,2019年所有参保人员,无论在哪一年终止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福利自终止之日起延长三个月。

资料来源:《朝阳日报》

记者:赵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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