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幼儿园)
一、考试目标
主要考核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以下知识、能力和素养:
1.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3.有一定的文化素质。
4.具备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二、考试内容模块及要求
(一)专业哲学
1.教育观
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掌握在幼儿教育中实施素质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了解幼儿教育作为生命发展基础教育的重要性和特点,可以用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来分析和判断教育现象。
2.儿童视角
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
理解“以人为本”的含义,爱孩子,尊重孩子,相信每个孩子都有发展潜力,维护每个孩子的人格和权利。
运用“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保护和教学实践中公平对待每一个孩子,不要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身心缺陷等原因歧视孩子。
设计或选择各种适当的教学活动方式,促进儿童的个性发展。
3.教师的观点
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
有终身学习的意识。
理解教师职业的责任和价值,有从事幼儿教育的热情和决心。
(2)教育法律法规
1.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了解国家的主要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工作条例》。
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相关内容;
理解《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相关内容。
2.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熟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对教师教育行为的规定,依法从教。
根据国家教育法规,对幼儿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
3.儿童保护
熟悉有关保护儿童权利的教育法律法规,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本文根据国家教育法规,对幼儿教育中的儿童权利保护等现实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