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农民把他们的农村户口搬到了城市,变成了城市户口,因为他们的孩子去上学,去城市买房。与此同时,由于土地权利的确认和宅基地政策的“收紧”,许多人错误地认为,只要住宅迁出农村,成为非农业户口,他们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就会收回。事实上,根本不是这样。把户口迁出农村的人不用担心。你承包的土地仍将由你承包和管理。只要你的宅基地不是自愿收回的,只要房子不倒塌,你仍然有权使用它。
在这个问题上,让我们首先看看国家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2014年前的法律规定。
原《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家庭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和承包地。家庭内部人口账户迁入大城市或者家庭账户迁入地级市以下小城镇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不予收回。过去,当一些户口迁入城市时,承包地确实被一些村庄开垦了。当然,如果宅地有房子,它就不会被收回。
二.2014年后的政策法规。
2014年,全面实施城镇化后,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进城定居。2014年第25号文件(国发)规定,国家保护城市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将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进城定居的条件。从2014年到2019年,农户进城后,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很少被村集体无偿收回。但是,仍然很少有村民委员会以遵守村庄规章制度的人的名义无偿收回城市农户的承包土地和空闲置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3.2019年后的政策法规。
修订了2018年《土地合同法》,新《土地合同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最新的《土地合同法》规定,耕地合同的期限为30年,30年期满后将再延长30年。同时,还规定在合同期内,不得收回或调整承包土地。该法再次强调,国家保护城市农民的合法权益,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作为城市农民的条件。《土地管理法》于2019年相继修订,并于2019年8月获得批准。它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最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进城农民可以自愿退出宅基地,并有偿承包土地使用权。换句话说,将户口迁到城市的农民可以自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并获得补偿。如果农民不愿意,当地政府可能不会强迫他们退出。因公共建设确需退出的,必须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在最新一轮土地所有权确认后,无论承包人属于农村家庭还是城镇户口,土地所有权确认期间承包的土地都可以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商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收回、租赁或流转土地承包商的意愿。承包人自愿退出土地管理的,集体还应当在归还土地时给予回归者适当的经济补偿。如果承包人不愿意归还承包土地,村集体不能收回承包土地。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作为村集体成员免费使用村集体土地建造住宅和生活用房所享有的具有福利属性的权利。同时,相关政策法规也明确规定,"非农业户口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但是,这种规定并不意味着村集体可以收回农户的宅基地使用权。因为我国现行的宅基地政策之一是“土地与房屋同在”。也就是说,虽然户口迁出农村成为非农业户口,但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倒塌,非农业户口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农村这些人的房子只能被修理和加固,不能重建。维修加固期一直持续到房屋倒塌,村集体也依法收回了宅基地。虽然房子是我们农民的私有财产,但无论何时房子的所有权也属于我们个人,宅基地不属于我们,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如果房子没了,土地就不会被我们使用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逐渐城市化。例如,精确扶贫和搬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精确扶贫户迁入城市新居后,其户口将转移到城市。虽然据说土地使用权仍掌握在精准扶贫户手中,但你承包的土地将在30年合同期满后由村里集体收回,因为你已经是城市户口了。
因此,总而言之,如果我们想把户口迁移到城市,就必须做好思想准备。如果我们想保留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就必须保护农村的房屋不受损害,这样我们才能有继续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当然,如果你在有效使用期内自愿将宅基地归还村集体,村集体将给予一定的补偿费。
你觉得这个怎么样?欢迎在下面留言和评论,并与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