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随着第六个国家宪法日的临近,2019年内蒙古“十大法律事件、十大法律人物、法律治理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结果揭晓。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法院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改革“十大法治事件”之一。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康巴什区法院的警方代表出席了揭幕仪式。



评选活动由自治区党委全面法治区委办公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办公室、自治区普法专题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联合组织。从11月12日开始,“十大法治事件”分四个阶段进行评选:推荐申报、初步评选、网上投票和最终评选。

2019年1月2日,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正式启动鄂尔多斯市跨区域集中管辖初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试点改革,成为自治区第一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开展跨区域管辖行政案件试点改革的法院。康巴什区法院是司法改革的先驱。通过在鄂尔多斯市其他6个旗区法院相继设立“行政争议调解点”和“行政巡回审判庭”,建立了“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行政争议调解点+行政巡回审判庭”的行政审判新模式。过去一年,共受理了256起行政案件,收到了249起新案件,其中241起是跨区域管辖的行政案件,209起已经结案。审限内法定关闭率为100%,发展改革率为0.6%。它有效地发挥了行政审判的监督作用,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引导人们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增进了人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同时,康巴什区法院积极拓展司法职能,与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依法联合建立全市行政教育实习基地。通过讲座、组织审判观察和专项培训,帮助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今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有针对性地发布了16条司法建议,其中2条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优秀司法建议,有效加强了法院与政府的积极互动,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

经济的繁荣和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支持。社会和谐与稳定离不开对法治的保护。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将积极贯彻宪法精神,围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持续努力,长期工作,探索和形成可复制、可复制的行政审判改革经验,探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审判工作的新途径,为“法治鄂尔多斯”、“法治内蒙古”聚集强大力量,努力打造“司法改革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