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央环境保护监察整改进展]呼和浩特市加大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反馈整改力度

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检查员已经反馈呼和浩特市18项整改任务,其中10项已经完成,其余8项正在加快。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巡视员“回眸”,草原生态环境特别巡视员反馈呼和浩特市21项整改任务,其中3项已经完成,2项已经完成,1项将于2020年完成,2项将于2019年完成,13项将于2020年完成。

呼和浩特在实施草原生态环境专项管理中,充分落实了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有效加强了对草原生态系统的保护。严格执行草原保护和建设规划,严格执行草原保护四项基本制度,逐项查处非法征用和占用草原项目,经查处,全市共涉及非法征用和占用草原26个。九个项目涉及135.39亩草原,因矿产和旅游开发等配套道路等设施对部分草原地区造成明显破坏,九个整改项目均已获自治区农牧部门批准。此外,近年来,通过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退牧还草、退田还草、草原生态补偿奖励机制等政策和项目,全市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草原植被覆盖率从2010年前的38%左右提高到目前的41%-43%,天然草原牧草干草产量达到44公斤/亩以上。

针对供暖季节空气污染严重的问题,呼和浩特市积极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如推进散煤控制、集中供热试点、煤制气、煤制电、淘汰35吨以下燃煤供暖锅炉、加强施工现场粉尘管理等,全面开展供暖季节大气问题整治运动。监测数据显示,2018-2019年采暖期,全市晴天143天,符合率为78.1%,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不含粉尘。

在自然保护区工矿企业清理整顿方面,《呼和浩特自然保护区工矿企业退出计划》和《呼和浩特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办法》相继出台,为自然保护区工矿企业有序退出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迄今为止,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已有57家矿山企业取消了48份采矿许可证,47份已被宣布取消。在呼和浩特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的100家工矿企业中,95家已经清理了生产和生活设施,其余5家正在加紧清理工作。

此外,在“回顾”期间,反馈了658起大规模投诉案件(604起为真,54起为假)。截至8月20日,完成整改631例,完成率为95.9%。其余27起投诉案件正在积极整改中。(内蒙古日报财经媒体记者康丽娜)

[编辑:王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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