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声明:[平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律师]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应该做什么?

众所周知,发生交通事故后,你应该立即拨打报警和紧急电话。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愿意“安定下来”。

私下处理交通事故有许多缺点。2016年,我收到一份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责任的争议。张被苏打伤了。因为两人都很了解对方,所以我选择了“私人”。后来,张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了重伤,治疗费用很高。苏不愿意承担巨额医疗费用。张某随后将苏颖告上法庭。由于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确认函》,事故现场的证据已经丢失,法院无法划分两者的责任。尽管经过律师的努力,法院裁定苏颖按照同样的责任向张某支付了所有损失,但如果张某立即报告事故,他将获得更多赔偿。

对于肇事方而言,事故“解决”后,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往往以不属于赔偿范围、肇事司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为由拒绝理赔。苏的机动车辆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强制交通保险和商业保险。事故发生后,苏向张某支付了医疗费和赔偿金。事故发生后,当苏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以没有《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书》为由拒绝赔偿。

“私有化”不能保证事故双方的合法权益。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当尽快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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