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记者王伯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于12月1日发布。《纲要》建议探索上海自由贸易区新区的资本自由流入和流出以及自由交换。
根据《纲要》,加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区建设,重点是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本自由、运输自由和人员自由,促进投资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创建符合国际通行规则、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经济功能特区。
关于实施投资自由,《纲要》指出,应借鉴世界自由贸易区的共同做法,实施外国投资安全审查制度,进一步减少投资限制。实施更加便捷的商业体系,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服务体系,放宽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方式限制,促进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关于实施贸易自由,《纲要》提到消除不必要的贸易监督、许可和程序要求,实施货物贸易便利化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高标准。对于进出境外海关围栏区的货物,我们将探索实施以安全监管为重点的更高层次的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监管模式,提高港口监管服务效率,增强国际中转枢纽的功能。
关于落实资本自由,《纲要》建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借鉴国际公认的金融监管规则,进一步简化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促进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探索本地区资本的自由流入和流出及自由兑换。支持本地区企业按照国际法规开展跨境金融活动,支持金融机构在遵守法律法规、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前提下,为本地区企业提供跨境金融服务。
关于国际运输自由的实施,《纲要》指出,应加强和扩大全球枢纽港的功能,应加强沿海搭载、国际船舶登记和国际航权开放方面的探索,并应提高收集和分配国际航线和货物资源的能力。
在落实就业自由方面,《纲要》提到放宽对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就业的限制,在人员出入境和外籍人才永久居留方面实施更加开放方便的政策措施。建立本地区外国人工作证制度和人才签证制度,提高高端外国人才参与创新创业的出入境和居留便利性。(结束)
[编辑:朱燕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