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劳动合同终止补偿标准

在生活中,有些特殊的工作非常危险,我们可以在短时间内看到这些伤害。当然,不仅一些特殊的危险工作会造成伤害。工人也有可能因工作环境而患上职业病。因职业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以下是法国公开赛小集锦的内容。

一、职业病劳动合同终止补偿标准

申请职业病鉴定后,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向公司索赔。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

(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伤事故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受伤或者失踪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申请期限可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事项,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承担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3)医学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受伤程度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提供的工伤认定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补充材料后受理申请。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检查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二.职业病识别过程

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职业病诊断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负责职业病诊断纠纷的首次鉴定。

2.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

(2)职业病诊断证明;

(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4)其他相关信息。

3.当事人对设区的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职业病诊断鉴定证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鉴定。

4.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5、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应当自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6.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职业病鉴定费用。

三.职业病的要素

1、疾病的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职工;

2、从事专业活动过程中必须产生的;

3、必须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他职业危害;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目录中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之一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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