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国务院台办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外商投资司副司长郑萍萍、科技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徐杰、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副司长李玉冰、陈华斌等参加。 国务院台湾事务局副局长,详细介绍涉及对台湾企业平等待遇的“26项措施”中的13项。
有记者问,《26项办法》第7条提出鼓励各地根据本地情况为台资企业增加投资提供政策支持。这方面的具体考虑是什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投资司副司长郑萍萍说,对外开放是我们的基本国策。通过不断扩大开放和优化投资环境,内地逐渐成为跨境投资的主要流入地之一,也促进了内地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2018年,在全球跨国投资下降13%的背景下,中国内地吸引外商直接投资1383亿美元,同比增长1.5%,外资流入量居世界第二位。
郑萍萍表示,今年以来,大陆通过颁布《外商投资法》、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大投资促进力度,为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在大陆扎根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世界银行的《2020年全球商业环境报告》显示,中国内地的商业环境排名世界第31位,比去年上升了15位。内地各级政府将继续实施《优化商业环境条例》,改善投资环境。与此同时,大陆正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高供给质量和水平,推动形成强大的消费市场,为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创造了更多的发展机遇。
郑萍萍还表示,目前,内地在综合开发方面仍有明显优势。对台商来说,大陆仍然是最有价值的投资市场。下一步,鼓励各地根据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法规,在法定权限内制定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台商发展平台的作用,创造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投资环境,为台资企业扩大在本地的投资提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