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符合注册要求的教师需要在11月29日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填写相关信息。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未申请定期注册的,视为不合格。

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登记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登记每五年进行一次。不定期登记或者逾期不登记的,不得从事教育教学。

那么谁需要注册呢?
根据通知,报名对象为公立小学、初中和高中(不包括各级教学研究机构、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机构的人员)在职教师,他们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3年首次注册并已注册五年的教师现在必须定期注册;
2.试用期后通过考试但尚未注册的新教师必须首次注册。
3.第一次登记的结论是“暂停登记”。符合首次登记条件的,应当再次申请登记。
它是第一次注册。由于教学学校或岗位的调整,目前未注册的将不再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今年我应该如何注册?
根据通知,从今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教师本人需要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申请人定期注册网上申请门户网站”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根据人员隶属关系选择现场确认点填写信息,在系统中打印“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保存在个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注册机构备案保存),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所在学校统一处理
确认点的现场确认将于11月22日至12月3日进行。经各注册机构初审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省级教育部门将在12月27日前对各注册机构的注册结论做出最终判决。
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定期注册,符合下列注册条件:
1.聘用中小学教师在职;
2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学岗位;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大守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守则》,展现合格的职业道德;
4.在首次注册有效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并达到等级以上;
5.在首次注册有效期内,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完成360小时继续教育任务;
6.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申请首次登记,符合下列登记条件:
1.聘用中小学教师在职;
(二)具有与教学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大守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守则》,展现合格的职业道德;
4 .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或试用期考核合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结论应为“暂停登记”:
1 .经注册机关审核,第一注册期未完成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2.在首次注册有效期内,首次注册时任何一年未通过考试或上一年未通过考试的;
3.在首次注册有效期内,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暂停一个学期以上,但经中小学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调、支持教育、继续教育、培训、学术交流、病假、产假等情况除外。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结论应为“登记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大规范》,未通过师德考核,或者《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违规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有相关情形的
2 .在首次注册有效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检不合格的;
3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