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21号 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
浙人社发 [ 2011 ] 221 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
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22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浙人社发[2011]221号 twttflnhd|2012-03-26|暂无评价|0|0|简介|选填,简要介绍文档的主要内容,方便文档
在线互动式文档分享平台,在这里,您可以和千万网友分享自己手中的文档,全文阅读其他用户的文档,同时,也
将浙江省人社厅(原劳动厅)浙劳险[1995]221号文,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的违法事实查证后给予(二)
一、人员范围,人员对象原则上仅限于符合浙人社发【2011】221 号文件参保二、缴费时间,财政规定,缴费时间
22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7月28日印发 浙人社发〔2011〕222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