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秩序保留案例贺尔泽是一个具有犹大血统的德国人,1931年担任德国帝国铁路局的某公司总管。1933年帝国铁路局总经理免去贺尔泽的职务,理由是德国当局关于非雅利安
接下本文论述了当今国际社会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发展趋势以及中国有关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尽管我国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秩序保留的立法,甚至在某些
它指出可以适用的是范围不确定的外国法律。这样,根据冲突规范援引的某一外国法所包含的规范的适用结果。将可能与法院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社会公共利益相抵触。在这种
010年6月皖西学院学报Jun.010第6卷第3期JournalofWestAnhuiUniversityVol.6NO.3对我国国内法律规定中公共秩序保留的思考以我国涉外仲裁裁决执行的两个典型案例为视角
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资料及案例) houbob|2011-04-05 |举报 共享文档 共享文档是百度文库用户免费上传的可与其他用户免费共享的文档,具体共享方式由上传人自由设定。了解
公共秩序保留案例贺尔泽是一个具有犹大血统的德国人,1931年担任德国帝国铁路局的某公司总管。1933年帝国铁路局总经理免去贺尔泽的职务,理由是德国当局关于非雅利安
我国对国际货物买卖一般遵循买卖双方的意识自治,如果合同没有规定,会按照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作为补充。但其内容不能违反我国的法律。一般公共秩序保留是国家主权的一种体现,所以公共秩序保留是为了防止这种危害国家经济秩序的问题。(第一百五十条 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 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最好看看国际经济法的书,比较准确》
公共秩序问题在国外主要是在婚姻家庭继承法领域发生的。由于我国在在领域多采取属地主义,所以很少有可能发生。 而在合同领域,国外是不用公序的。但在我国用公序,可以
本文拟通过分析国际私法上的一个典型案例,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涉外婚姻中的适用问 严格审查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条件。海牙《婚姻缔结和承认婚姻有效公约》对于公共秩
内容提示:对我国国内法律规定中公共秩序保留的思考_以我国涉外仲裁裁决执行的两个典型案例为视 文档格式:PDF| 浏览次数:15| 上传日期:2014-08-25 02:37:59| 文档星级: 该

浅析公共秩序保留、认定法律规避无效以及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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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金融交易争端中的法律规避和公共秩序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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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保留在我国涉外民商事司法实务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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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发展趋势与我国的立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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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保留在我国涉外民商事司法实务中之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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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限制适用_以国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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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我国涉外婚姻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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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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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保留在我国涉外民商事司法实务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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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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