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人大十六次会议_广州市花都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十三届人大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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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1992年2月21日举行。

十三届人大十六次会议

花都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红田、副主任唐、徐永胜、李琼辉、陈小安、兰海滨、林峰等27名常委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蔡健,区监察委员会、区法院、区检察院有关领导,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br>

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区政府和地区法院提交的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廖的十六届区人大代表资格的决议。

十三届人大十六次会议

区16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

人事任免名单

(2020年2月21日,广州市花都区16 < br>

,区人民政府人事任免事项< br>

决定免去黄跃强的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决定任命南池子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二、区人民法院人事任免事项

免去鲁永亮的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萧何的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第二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免去黄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于颖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坦布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邓碧君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一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华东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刘婧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二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狮岭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胡云如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第二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任命唐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华东人民法院院长;

任命黄健飞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狮岭人民法院院长,免去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执行院长职务

(2020年2月21日广州市花都区第十六届

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花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廖未经批准,两次未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广州市花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廖的广州市花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目前,广州市花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234名,空缺9名。特此宣布

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

2年2月21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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