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控制期间集体聚餐监管的通知
近年来,我市新关肺炎疫情已进入关键时期为了遏制肺炎疫情的蔓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对集体聚餐的监管。现公告如下:
1。各地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以村(居)民为单位,加大禁止集体聚餐、疫情传播途径、疫情危害和法律后果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居)民的防疫意识。
2、家庭成员经常外出,外出时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开用餐,并分开洗涤和摆放餐具不要顺便拜访,不要在其他家庭吃饭(两个或更多家庭不一起吃饭)
3、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专业加工队伍和农村厨师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禁止他们在防疫期间举办集体聚餐
4、畅通12345、12315投诉举报渠道,迅速受理违反投诉举报相关规定的信息,并严格及时依法查处
5、所有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NPC代表和CPPCC委员应带头执行有关规定,不得组织或参加集体聚餐。否则,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6、组织集体聚餐活动造成疫情蔓延的,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的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的皇冠肺炎疫情解除
市应对新皇冠肺炎领导小组
2年2月9日,020
审核|柯城郭晓燕
编辑|郑心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