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犯罪嫌疑人白牟某。宝坻区人民法院判处白牟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
白牟某,男,1992年出生,本市宝坻区人大学毕业后,他一直在一家企业工作。他对自己的努力工作和低收入不满意,他一边工作一边做生意。由于缺乏商业头脑,该公司很快就亏损了,无法偿还高额信用卡贷款。它想打着通过“天津结算程序”的幌子来赚钱本着这一想法,白某在宝坻京津新城租了一家店铺,注册了一家公司,雇佣了两名业务人员,后来又宣传他的公司可以处理非天津人员在天津的定居事宜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共有5名不符合天津定居政策的非天津籍人士(包括姚某)找到了白某的公司。白某称他有渠道让他们顺利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并承诺不会全额退款。五名受害者向白支付了共计22.2万元的各种费用然而,在收到这笔钱后,白牟某将使用所有的钱来偿还个人信用卡贷款和他的日常开支。对于每一个受害者的催促,白某都以各种理由搪塞。2019年2月23日,受害者姚牟某在多次无故催促白牟某后向警方报案。这件事被揭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