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仅黄提出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而且许多人也相继提出了类似的意见,全社会对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呼声也很高。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肯定能给人们带来一份福利,使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仅行政机构就有大约6000万人享受这一“蛋糕”它允许受益人在购房和装修时解决部分资金短缺问题,许多人在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那么,为什么很多人要求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呢?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管理和分配中存在的设计不当、缺乏公平性、法律漏洞多、管理混乱等社会问题日益暴露,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具体来说,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几个主要的顽疾:一是
,富裕单位支付更多,这已成为变相增加福利收入的“地下隧道”之前这种现象相当严重,一再将公积金的不均衡缴存推到公众的视野中,引起公众的强烈抗议。目前,虽然这种过度的差距有所缓解,但不同单位提取的公积金仍有很大差距。
秒,成为扩大收入差距的“催化剂”,造成社会不公虽然目前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即工资总额的比例不应超过12%,但不同单位之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差别仍然很大。一些私营企业通常每月为员工支付300元以上的最低存款利率,而一些大型国有企业通常每月支付3000至4000元。
第三,很容易助长“劫贫济富”的蔓延由于公积金有严格的条件,只有在买房或装修的情况下才可能获得提款许可,而在其他情况下则不能支出。在当前的高房价下,买得起房子的通常是高收入人群。他们不仅可以筹集公积金,还可以从公积金中获得低息贷款,造成了“穷人补贴富人”的现象此外,由于房地产市场监管得到认可,公积金贷款逐步收紧。作为以支持低收入群体为主要目的的住房公积金,由于门槛较高,更难适应低收入群体贷款的尴尬。对于住房价格高的一、二级城市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来说,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购房支持不足等问题大大降低了他们的功能,扩大了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与房价不匹配的矛盾。特别是,由于各行业、各地区和各岗位的公积金分配差距很大,许多人认为公积金已经成为扩大收入分配差距的“新驱动力”。现在,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于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购房门槛,这不可避免地再次引发对住房公积金公平性和合理性的担忧。如果公积金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公积金的存在价值就应该受到质疑。
第四,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成为一个既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企业的“社会怪胎”,容易造成公积金使用的低效和风险。因为公积金管理机构玩弄金融,但他们不想承担金融风险,他们用别人的钱为别人做事。资本是否能够增值,是否能够安全运营,缺乏责任约束。特别是公积金的提取受到严格控制,公积金账户的存在带来的利息相对较低,这也使得中低收入人群的财富实际上严重缩水。对低收入人士来说,如果他们不能透过公积金贷款获得低息贷款,他们只能让公积金存在银行户口内,然后“睡个好觉”,这样,支付公积金必然会有得不偿失的感觉。
基于此,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是权宜之计,于事无补,应该坚决废除一方面,应尽快取消公积金制度,并引入相应的替代政策。现有公积金的余额将全部分配给存款人本人,让存款人自由支配;从现在起,企业和单位提取的公积金将每月直接转入职工工资收入,增加公积金收入科目,国家同时征收所得税。并严格规定单位存款标准,加强政府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另一方面,应该对节约储金管理机构进行非行政化改革,并进行面向市场的改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转变为住房政策导向的金融机构,专门为职工提供住房信贷,有助于国家的城市化,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来源:北京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