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_ 祸从口出!岳阳两人口角,一人损失十几万,一人被刑拘

湘阴县公安局刑事队最近逮捕了纵火嫌疑犯,故意检举纵火事件成功。

2019年10月2日上午1点左右,湘阴县湘滨町紫山村杨某家发生火灾,房子被烧毁,财产损失达到十几万元,有纵火嫌疑。

洞庭派出所报案后,狱警们立即赶到火灾现场。 调查结果确认了纵火的痕迹。 狱警大队和洞庭派出所的巡查经过连日的调查访问,确定了嫌疑犯是村居民袁某红。

根据讯问,原某红嫌疑人与受害者杨某发生口角,怀着怨恨,于2019年10月2日上午1点放火烧毁了受害者杨某家的犯罪事实。

目前,原某红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袁某故意纵火损失了他人的财产

因为下面的“老克”太疏忽了

四万元差一点就“飞”了

最近,汨罗法院一起审理了

“不”民间贷款纠纷

是李克某向法院提出的借款人黄某证据的借款,借款人李克某的名字不是其大名,而是小名。

审判判明后,汨罗法院依法判决借款人黄某偿还的李克某借款的本金和利息。

2018年至2019年,黄某因生意需要周转资金,分两次向李克某借款。

债务到期后,李克再三催促未果,就告诉法院。

案件审理中,负责法官发现原告提出的被告证据借用者不是李克某,而是所写的“老克”。

老克“与李克某是否是同一个人是本案处理的关键,黄某被告不能来法庭参与诉讼,案件处理陷入僵局。

为了查明事件,担当法官对原告提供的与被告的微信的聊天记录、被告抵押原告的车辆登记证明书等进行详细检查,结合事件明确的其他事实,足以认定借用中的“老克”与原告李克是同一人物。 据此判决被告黄某向原告支付的借款的本利。

俗话说:“租好,租难”

但是,生活中不凑巧有人欠债不还

朋友为此而“撕脸”。

写的借书也可以反目

那么,借书到底该怎么写呢?

写一张借条,注意这八点

1 .应注明借款人和借款人的法定全名

2 .要把借款金额写清楚,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

3 .必须注明借款期限。 包括借款的开始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必须写清借款的用途

5 .应注明偿还的具体年月日

6 .要写清楚借款利息,必须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小写金额)等约定

7 .请清楚地写下偿还借款利息的年月日和支付方式

8 .需要借款本人亲自签名、票据或亲笔签字。

此外,债权人必须注意借款中债务人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一致,不要让对方写小名或绰号,同时要将双方协商的利息写在借书上,以避免债务人在偿还债务时欠债。

岳阳晚报全媒体

通讯员/巢烽吴晶记者/段佳

部分综合湘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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