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阳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坚决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关于落实“三号检察建议”的部署要求,通过召开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税务稽查局参加的联席会,对第二检察部办理的山西某公司阳泉分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中涉及的法律规定、争议焦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探讨。
第二检察部在办理的山西某公司阳泉分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中发现:在税务稽查实务中,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及的问题内容繁杂,存在取证难、认定难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检察、法院和税务部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罪要件、罪名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持不同的意见。为形成较为统一的办案标准、达成科学共识,第二检察部决定以此案为依托,召开联席会搭建对话平台,邀请公安机关、法院,税务稽查局参加发表意见。
会上,承办检察官采取PPT与案件结构图相结合的形式,将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情况及争议焦点形象展示出来,参会人员针对争议焦点结合自身办案实际?进行了逐一分析说明,参会各方就罪名、证据、量刑意见等问题达成了初步共识,为下一步起诉、庭审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会议召开是阳泉市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健全联动普法机制,强化对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全链条治理的积极尝试,为推动公、检、法、税务机关交流互动常态化贡献了“检察智慧”,也为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税案办理确定了基本的框架和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