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最近有什么新情况吗?刷朋友圈!”在疫情期间,许多人通过微信朋友圈获得了关于战争“疫情”的最新信息。
但是,有些人把朋友圈视为“私人领地”,把内容的随意编辑和发布以及未经证实的信息的随意转发视为自己的个性,从而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和近乎违法的疯狂探索。
在这个小编辑器中郑重提醒:朋友圈不是非法的地方。在流行期间,发送这样的朋友圈是非法的。
转发朋友圈在福建三明被罚款25000元的王,因为在朋友圈里转发关于某些能抑制新型冠状病毒的产品的广告,将面临25000元的行政处罚1月31日,他在朋友圈里看到一个微信好友的广告信息。该消息称,一些产品可以抑制新型冠状病毒并增强抵抗力。朋友圈,罚款40万!
昵称为“Ugg工厂小袋子”的微信客户王牟某,先是在朋友间大肆涨价,抬高口罩价格,然后扮演了“丢团”的角色。直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局发布通知征集线索,他才迫于压力接受调查。记者
2月29日从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将依法对王某处以较重的4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于2月28日晚送达当事人。
1年1月25日晚,昵称为“小袋巴巴生活在Ugg工厂”的微信用户在其朋友圈里发布了口罩提价通知,称自己销售的3M9001口罩的价格已经从288元和388元调整到488元,进一步提价仍有可能。在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这种叫卖行为引起了网民的极大不满,他们谴责了这种抬高价格的行为。
据报道,崇川区市场监管局第二天成立了一个工作组进行调查经调查,当事人王牟某通过微信号传播变相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引起社会舆论迅速激荡,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
调查程序开始后,当事人王某未能及时到案调查执法人员曾多次试图通过拨打王某的手机联系他,但他的手机已经关机。2月3日,王某来电话说,他“现在在河南郑州,手机关机是因为一直有骚扰电话。目前,由于防疫和控制,他不能返回南通。一旦他回来,他将配合调查。”然而,此后,王某又一次“失去了联赛”
由于未联系到王某进行当面质证,2月16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征集线索,建议王某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主动接受调查,否则视为拒绝配合调查。2月18日,王某终于在压力下现身,来到崇川区市场监督局新城桥分局进行调查
”分别在2月18日、19日和22日,我们给王某做了三次采访笔记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新城桥分局副局长齐鲁表示,在查清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范围内,从重处罚。经集体讨论研究,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处以40万元罚款。< br>
1年第256号+
2号为政治敏感话题,第256号+
3号为未经核实的信息,第256号+
4号为内部文件,第256号+
5号为侮辱或诽谤他人,第256号+
6号为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营销广告,第< br>256号+
7号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予发送256号+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