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反馈意见后要多久_证监会:上交所报送科创板公司重组审核意见后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注册决定

北京商报今日新闻(记者高平)科学创新局的相关制度和政策越来越完善8月23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科技板块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其中,《特别规定》明确规定,股票发行和资产购买的登记制度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执行,中国证监会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审计意见等相关文件后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登记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表示,为规范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在创新型企业境内开展股票发行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特制定本特别规定。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科技创新板和试点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特别规定》,科创公司开展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应符合《重组办法》、上市公司并购相关规定的规定《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根据《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科创公司发行的股票购买资产进行审计,并对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和监管进行自律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审查意见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将在5个交易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注册申请的决定。科创公司按要求补充和修改申请文件所需的时间,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验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本段规定的期限内。

《特别规定》明确了科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科创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重组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确认,但经营收益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标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购买和出售资产所产生的经营收益占科创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收益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

《特别规定》规定,科创公司拟发行的股份价格不得低于重组期间拟发行股份市场参考价格的80%。市场参考价格是在董事会决议购买本次股票资产的公告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交易价格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科创公司是创新型试点红筹企业,或者科创公司有意购买创新型试点红筹企业的资产,《特别规定》规定,在计算重大资产重组确认标准等监管指标时,应使用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或调整的财务数据。科创公司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可以开展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境外注册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时披露重组所涉及的重组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

此外,《特别规定》指出,上海证券交易所应制定符合科创公司特点的具体并购实施标准和规则,并报证监会批准。

从行业角度看,《特别规定》的颁布有利于落实键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登记制度试点改革的要求,建立高效的并购重组制度,规范键盘并购重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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