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接到公安机关反馈电话后,立即指派西湖分局执法人员介入调查
经调查,周是南昌人,他正在卖口罩。他发现最近市场上对面具的需求很大,面具的价格也上涨了。他认为还有一些面具没有在家里处理掉。这些2013年生产的口罩已经过期,但周仍然决定卖掉它们,以赚取一点小钱,并危及公众健康。27日18点左右,周带着150 (15)个口罩来到大公路佳佳集快餐店,以15元1包、25元2包、50元3包的价格卖给路人。总共售出了6包60个面具。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暂扣未售出的过期口罩120个(包括消费者退回的30个),并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目前,各级政府正在积极调拨口罩等
防疫用品。
要求公众不要恐慌,
不要抢购!
口罩销售规定
1。非医用口罩的销售需要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应包括日用品或一般商品的销售。
2。医用口罩的销售医用口罩产品分为三类:一类、二类和三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一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医用口罩须有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第一类或第二类医疗器械;
销售三类医疗器械的医用口罩须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包括销售三类医疗器械,并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口罩必须在外包装上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制造商、地址、生产日期、有效期和其他相关信息。医用口罩的外包装还应当标明生产许可证号、注册证号和产品技术要求号。
4。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可通过查看产品外包装上的注册号来区分。如果管理类别是几个,它属于几个类型的医疗设备。
5。在防疫期间,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明确标明销售的口罩种类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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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庆华记者赵静波
实习编辑:周贝
监制:陈细琴
甘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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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