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垃圾污染的环境_ 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频发 广西加大惩治力度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林浩摄

中新网南宁11月29日电(记者林浩)广西高院审判委员会周腾29日介绍,今年以来,广西越省非法转移,加大处置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的力度,有效抑制犯罪行为的发生。

当天,广西高院召开记者招待会,报告依法处罚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最近发表了地方法院判决的5个自治区起诉的各省非法转移、倒塌、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犯罪案件。

周腾在会议上表示,目前跨省转移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事件多发于广西,危害严重,广西法院审理的此案数量势头强烈,形势不乐观。 今年1-10月,新收到的污染环境犯罪30起,比去年同期增加172.73%,审查结果为17起34人。

其中,2018年广西生态环境厅报告的超过20个省份被非法抛弃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事件,迄今为止被法院起诉的13件,已经被一审判决的11件。 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监察进入“回顾”问题整理方案——河池市宜州区刘三姐镇非法沉积危险废弃物事件、桂林市恭城县虎尾工业区焚烧废弃基板事件均获审定。

周腾分析表明,从案件审理情况来看,案件地点集中在比较偏僻的地区和港口的某个城市,犯罪手段集中表现出重新加工和随意堆积、跌倒、填埋,受害越来越严重。

其中,林荣山被告于2017年10月与广东茂名被告人刘水珠被告人介绍了温银光的相识,温银光帮助租山给刘水珠倒废柴油。 之后,温银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古城镇找山,按刘水珠的要求雇人挖土坑。 同年11月,刘水珠多次从广东将属于危险废弃物的废柴油240吨拉向该土坑倾倒,危险废弃物处理费等经济损失486万多元,但事件发生地温银光和林荣山只得到刘水珠支付的报酬3000元。

周腾说:“利用当地环境意识薄弱、贪图小利的村民,跨越土地、污染环境犯罪,形成犯罪利益链,是跨省危险废弃物犯罪频发的重要原因。” 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或者为了获得廉价的处置费用,放任国家法律,将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运输到广西进行再加工、随意堆积、跌倒、填埋,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损害。

周腾说,其次,广西法院依法遵循严厉处罚方针。 对以牺牲环境资源换取经济利益的公司、企业和个人坚决依法作出沉重判决,充分适用财产刑,不断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经济制裁力度,经济有效地处罚犯罪,剥夺再犯条件。 同时,根据犯罪的刑事适应原则,积极实行宽大的制度承认犯罪的处罚,以处罚为其罪,最大限度地分化和崩溃犯罪分子。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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