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告诉你有人生我的气,你会相信吗?许多朋友对此持怀疑态度,但最近发生了这样一件具有讽刺意味的事件。
真实事件的细节:60岁的老人打伤了男孩,并试图离开。被一个善良的人拦住后,他瘫倒在地上,导致猝死。他的家人向保险公司索赔40万元。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他,法院支持保险公司。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管家会给每个人看的。
2019年5月13日,郭某的儿子(化名)在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为父亲购买了一份综合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为40万元。
2019年9月23日,郭某撞倒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孩,并试图离开。然而,当郭某离开社区大门时,被孙女士(化名)拦住了。结果,他们发生了争执。郭某不断辱骂孙女士并进行人身攻击。因此,孙女士选择报警。5分钟后,郭某倒在地上死亡,并被诊断为猝死。
事故发生后,老人的家人向保险公司索赔40万元,并起诉孙女士,要求她道歉。
最后,保险公司拒绝支付40万元,理由是郭多年来一直患有心脏病。
收到保险公司的拒绝通知后,郭的家人发现很难接受。在与保险公司的谈判失败后,他们寻求法律援助,并将保险公司和孙女士告上法庭。
为什么保险不包括郭的猝死?
保险公司认为郭某的死因是心脏病发作。根据医院死亡报告,郭某因心脏病发作昏倒在地,导致呼吸困难。为此,保险公司认为郭某有权不赔偿疾病。
在审理此案后,法院驳回了老年家庭成员的上诉,支持孙女士和保险公司。法院支持保险公司和孙女士有三个原因。
首先,老年人患心脏病多年,没有说出真相,构成恶意保险欺诈。根据保险法,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一旦被发现,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推销员把合同中的规定告诉了老人的家人。法院支持保险公司。
在一个法律社会里,愤怒的人不想被杀,愤怒的人不需要负责任,这些都不存在,愤怒的人首先是一个重大事件,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设置过失造成死亡,甚至构成故意杀人。
其次,在这一事件中,老人患了心脏病,在一场争执后死亡。法院认为孙女士无法预见老人的病史。她没有主观犯罪,也没有客观伤害,因此不构成犯罪。因此,孙女士的行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她应该向家人道歉。
第三,据社区门口小店的目击者称,事发时他也在现场。听到外面争吵的声音后,他感觉到了现场,看到孙小姐用手挡住了老郭曼某的自行车前部。郭某对孙女士进行了口头攻击。老人想离开。据证人说,法院驳回了老人家人的上诉。
法院在此提醒每一个人,如果一方仍然积极与另一方争吵,甚至恶意挑衅和激怒另一方,导致另一方死亡,明知另一方患有心脏病或在情绪激动和愤怒的情况下可能威胁其生命的疾病,以“气”(挑衅和激怒)的方式剥夺另一方的生命是非法的,这将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三项上诉理由,法院驳回了老年家庭成员的上诉,支持保险公司和孙女士。
管家认为,从事实来看,不可能确定孙女士行为的过失或老人的死亡与孙女士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但可以确定的是,孙女士的行为并不违法,而是一种应该受到赞扬的公民行为。
为什么即使我们没有过错,我们也要经常承担责任?为什么好人如此担心,以至于他们经常逃不掉?因此,当我们善意地帮助他人时,我们应该保留相关证据,以免被犯罪分子误导。
在这一事件中,疾病保险也是一个关键点。那些买了保险的人知道疾病保险是不允许的。建议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不要冒险投保疾病险,因为保险公司有专门的保险部门,一旦发现疾病险,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